1. 适用于村镇分散式污水处理终端站点、旅游景区、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污水处理的排放要求。
2. 处理效率高,出水水质可达到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(地方标准)、GB18918-2002一级A 标准。经特殊配置,出水可达到GB3838-2002准Ⅳ类水标准。
3. 设备工厂化生产,标准化和模块化配置,处理规模随意组合,可按设计要求非标定制。
4. 设备主体材质采用碳钢或不锈钢,结构紧凑,占地面积小,场地布置灵活,安装周期短。
5. 可实现终端站点联网,智能化监控管理,协同运营。
白塔河一体化污水处理服务项目
咸宁市咸安区行政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
钟祥市胡集、柴湖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